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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院召开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会议

发布日期:2026-03-26    作者:孟辉     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和学校对实验实训教学的安全管理要求,确保实验室有序运行,2026年3月24日,工学院院长张亮深入高新区5号实训教学楼,检查实验实训室安全运行情况并召开安全管理工作会议,会议由工学院教务科负责人龙松勇主持,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参加。

实训室是开展教学、科研、技术服务、竞赛训练等活动的重要校内场所,也是校内安全风险管控的重点区域。张亮院长强调,实训室安全是开展一切教科研工作的前提,落实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必须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实训教研室要深刻吸取2026年3月20日重庆大学科学城校区电子显微镜实验室因操作不当引发实验物品闪爆,造成1名学生死亡、3人受伤的重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扎实做好实训室安全教育培训与管理工作。要定期组织开展实训室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关注危化品存放、用电规范、消防设施配备等关键环节;严格落实实训室安全准入制度,杜绝未完成培训人员独立操作;将实训安全教育融入具体教学全过程,使安全操作规范成为师生的行为自觉。实训室管理人员、实训指导老师及其他进入实训室的人员,需严格遵守《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实训安全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好实训室用电、用水、防火、防盗、防爆炸等安全管理工作,为教科研实践活动的开展提供安全、整洁、舒适的场所。

教务科负责人龙松勇指出,实训室管理要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员要认真做好设备维护、工具耗材出入库登记工作,针对各实训室的设备台套和可开展实训项目等基本情况,要有详细的台账;针对各实训室存在的安全风险点,要分级分类管理和建立预防措施,确保实训管理工作做在细处、落在实处。

本次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的召开,强化了实训管理人员的主要工作职责,增强了安全意识,对加强实验实训室的安全管理与运行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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